四川轻化工大学网络信息管理中心楼栋设备间管理制度
各楼栋设备间内放置提供该楼栋网络服务的网络交换机,是学院公共财产,提供该设备间覆盖范围内的网络接入。网络设备间由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统一管理。
第一条 网络设备间环境卫生要保持整洁、无尘;
第二条 室温保持在18-30℃之间;
第三条 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做到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设备的巡查,如发现安全隐患,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进行处理,防范于未然,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;
第四条 严禁在网络机柜周围(1米内)堆放杂物;
第五条 严禁对网络机柜进行移动;
第六条 严禁私自开启机柜,严禁私自乱动机柜内的网络设备;
第七条 严禁私自拔插网络设备上的跳线,乱拉、乱接网线;
第八条 严禁私自中断网络设备的电源供应;
第九条 严禁私自修改网络设备的配置,如果根据需要必须要修改的,必须做好修改前的备份和修改记录。
第十条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公共网络设备损坏,造成重大教学及安全事故,影响日常的教学、科研、办公工作的开展,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;
第十一条 如有跳线接口的更改,必须在相应的记录本上作好记录,以便网络维护和调整;
第十二条 如有任何问题请与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联系。
【编辑:赵长春】